【民政局】离婚登记
2016-08-20
项目名称: | 离婚登记 |
受理机构: | 三都县民政局 |
服务对象: | 个人 |
办理时限: | 符合条件当日办理 |
办理时间: | 周一至周五 上午9:00—12:00 下午13:00—17:00 |
收费依据: | 黔民厅[1997]17号 |
收费标准: | 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|
设立依据: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、《婚姻登记条例》 、《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》 |
申报条件及材料: | 办理条件:1、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;2、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;3、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4、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;5、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三都县常住户口;6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,不得委托他人代理;7、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,必须是合法、完整、真实、有效。 办理材料:1.户口薄; 2.居民身份证; 3.《结婚证》;4.离婚协议书;5.同底色,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。 |
表格下载: |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|
办理流程: | 申请—受理—审查—登记 |
办公地址: | 三都县政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|
联系方式: | 0854-39265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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